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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舉辦中央單位《政府采購法實施 條例》培訓班的通知

放大字體??縮小字體 發(fā)布日期:2016-07-04??瀏覽次數(shù):166

各有關單位:

  為了更好地宣傳和貫徹落實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,根據《2015年財政部干部教育培訓計劃》的安排,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決定舉辦中央單位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培訓班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訓內容
(一)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的立法背景及意義;
(二)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在政府采購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;
(三)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重點內容解讀。

  二、培訓對象
各中央一級預算單位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的處長及相關工作人員各1人,中央集中、部門集中采購機構負責政府采購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共3人。

  三、培訓時間
2015年4月23日至24日,22日報到。

  四、培訓地點
北京國家會計學院(北京市順義區(qū)天竺開發(fā)區(qū)麗苑街9號)。

  五、培訓經費
培訓費由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標準統(tǒng)一核撥。

  六、其他事項
(一)請各單位務必于2015年4月17日前將填好的報名回執(zhí)(見附件)傳真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。
(二)請參加培訓學員于4月22日下午三點在三里河南三巷北口統(tǒng)一乘車前往,自行前往學員請在報名回執(zhí)備注欄中注明。
(三)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電話:
1.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系統(tǒng)培訓處董云,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8553623;
2.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李承雙,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8552386;
3.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趙劍波,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4505154、64566004(傳真)。

附件:報名回執(zhí) 點擊下載

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
2015年3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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